贵阳市教育局4月18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同时幼升小推进“多校划片”。
按照教育厅规定,贵阳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要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摸底工作,在充分考虑学校分布、学校服务半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相关规定设置班级规模,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贵阳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市、县)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但在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强调,各区(市、县)要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入学。所有学校均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此外,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按其居住地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同时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据悉,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部门将于5月7日起开始公开招生政策、程序时间等相关信息。6月15日左右公布划片方案、划片范围、招生计划。7月20日之前完成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6月29日起,民办学校开始“幼升小”“小升初”面谈、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
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生
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应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到区(市、县)教育局办理学生学籍,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
在全市统一的招生录取时间之前,各民办学校招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无效录取。民办学校可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学校进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