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工作重点。据悉,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开展全国性督导检查,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通知中强调,今年全国预防接种工作重点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在全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常规免疫工作,特别要加强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一类疫苗)的高水平接种率,并结合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和疾控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有序地做好第二类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等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接种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方法等相关资料。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
脱离冷链疫苗须按规定销毁
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大对疫苗流通、储存运输及接种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对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依法严肃处罚,并按规定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凡检查发现疫苗低温贮存、冷藏运输等质量保障能力达不到规定的,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销、储运温度记录,未按要求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工作的企业,责令其暂停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取消其经营资质。
妥善处理接种引发的上访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及时组织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诊断;对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补偿资金。对相关上访人员,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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