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悬殊问题,要尽量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的义务教育发展差距。
目前,这些差距的表现主要有三:1、中西部地区的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全国基础教育质量不平衡。2、城市乃至乡镇中小学趋于两极分化,导致“择校生”现象愈演愈烈。3、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保障不足。
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尤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投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教育投入,根据均衡发展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就全国范围而言,主要应加大对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其办学条件,提高这些学校的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
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光荣而又艰巨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筹措到足够的教育经费,并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用好这些教育经费,使经费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实施者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责任应主要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此外,改造薄弱学校、保障弱势群体子女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待遇,也是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还有,推进义教均衡发展中必然出现一些难点问题,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衔接问题,也都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只能一马当先、主动作为。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战场在学校,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亦是这场战斗的主力军。薄弱学校奋起直追,先进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区域内中小学校长合理流动,发达地区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发展,最后都要依靠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来完成。广大教师(学校管理者也是教师队伍中的一部分)崇高的使命感、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学生一视同仁的爱心,更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后冲刺力。
均衡发展要注意几个关系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并同时决定着包括基础教育在内的教育不平衡。故未来的10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也只能是相对(过去)而言的、适度的、大体的,“基本均衡”应是2020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态目标。在达成“基本均衡”的状态目标进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如下三个关系。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
概括地讲,政府主要责任是筹措足够的经费给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是组织实施,把政府给的经费变成优质教育资源和普遍良好的办学条件;学校是执行者,具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措施和下达的任务,把优质教育资源转化成上乘的教学质量,培养出全部合格的学生。虽然三者在社会身份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就共同完成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任务而言,实质也是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政府在上面管宏观,教育行政部门居中管中观,学校为基层管微观。上对下有自然的“查”和“促”功能,下对上也有自然的“要”(争取支持)和“报”的义务。“上”要注意不越界、不乱作为;“下”切忌被动坐等、小团体主义。上下级政府、上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亦同样有分工合作关系。
2、均衡发展与尊重教育规律的关系。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违背办学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方能让禀赋各异的每个学生都得到较好发展。因地制宜,切忌千校一面。校长能力不同,教师才艺各异,十根手指有长短,关键在分工合理。用人所长,让每位校长每位老师都站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义教均衡发展何愁不能实现!重点学校可以取消,但特色学校不能不办;重点班不能要,但实验班不能不设。现实中的复杂性在于,特色校成了变相的重点校;实验班成了变相的重点班。如何名归实致?是教育的研究者、管理者、实践者共同面临的课题。
3、均衡发展与鼓励先进的关系。
均衡发展不是“劫富济贫”,而是“扶贫济困”;不是削高填低,而是让先进的更先进,后进的赶先进。讲均衡发展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牺牲公平求均衡。(作者舜熙;单位:课程教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