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市场监管部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再次强调“对于市场主体一般事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采取审慎包容监管,防止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这是该局自2021年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减轻处罚规定》)以来,再次强调“柔性执法”,为湖南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不久前,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荷塘区一家包子铺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提供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但调查发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便根据免罚轻罚相关要求,经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由于近段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上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了困难,株洲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案情实际及社会危害程度,灵活运用多种形态的执法手段,让个体工商户尽可能减少损失。此次执法行动不仅让该经营户对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贴心服务表示真挚谢意,也得到了其他个体工商户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和认可。
,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审慎包容监管,防止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是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的要求。包容不是纵容,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和照顾;审慎也不等于不管,必须是在法治原则指导下进行。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掌握好执法的尺度,不仅是对执法水平的考验,更是对法规制定者提出的更高要求。
,8月10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7月开始从事酒类食品销售和餐饮经营。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办理此案时,执法部门鉴于当事人此前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系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其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减轻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并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通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的方式帮助其改正错误,该公司第二天便补办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过大量行政诉讼案件的湖南龙冠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文革认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一方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确保各项市场监管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得到充分履行;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在行政执法行动中,大力推广使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营造更加宽松的经营发展环境,既达到了监管效果,又提振了企业信心。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的做法体现了对法律法规的精准理解,也为保护市场活力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现出责任担当。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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