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
- 政策内容 -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人,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 政策内容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政策来源: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70号)
申领程序(1)“免申即享”方式。
各地可按月将本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2)“依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办事通道”进行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社会保险补贴
- 政策内容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1〕40号)
申领程序用人单位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由人社部门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税费减免
- 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40号)
申领程序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