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海珠区小学招生问答》《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等文件。
公办小学招生: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
公办小学招生方面,值得家长关注的是,海珠区公办小学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业主的完全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二是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近6年未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
海珠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即本区户籍与本区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对口小学接收入学申请材料,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错过5月办理报名的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于本学期学校办公时间到户籍地对口小学补递交学位申请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学校放暑假后仍未报名的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无需前往)于8月24-25日,持申请材料前往区教育局一楼接待大厅办理补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及对口直升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公办初中招生方面,值得家长关注的是,海珠区公办初中以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为主要招生方式,部分试点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电脑派位及对口直升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布。
具有对口直升资格的学生,可在对口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中选择一种升学方式,如选择对口直升,则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如选择电脑派位,则须放弃对口直升资格。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因家庭搬迁等原因,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可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址(人户一致)就近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