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
为有效应对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原定的考生优录资格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顺延,具体截止时间视疫情和开学情况另行通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