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
为有效应对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原定的考生优录资格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顺延,具体截止时间视疫情和开学情况另行通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