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让其回归本位、回到本来,发挥综合育人功能。
据悉,目前学生竞赛活动分为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艺术体育类。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各类竞赛举办者必须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引导中小学生参与竞赛活动。各方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比赛环境,竞赛活动做到零收费,进一步消除学生、家长、培训机构和社会对竞赛的功利态度。为避免升学过程中出现功利化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的规定。
不应加剧“内卷”竞赛应回归育人本位
在中国教育报刊社智库特约观察员、黄山市祁门县胥岭学校教师孙祁岗看来,原本针对中小学生活泼好动、争强好胜的心理特征,学校规范有序,科学化、常态化地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敢于竞争、乐于创造的优良品质是非常有利的。“然而过多过滥的竞赛活动则不但增加了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也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
孙祁岗认为,自然科学、人文综合、艺术体育类的学生竞赛活动在挖掘学生潜能、促进学生素养全面发展及强化个性特长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但是,有些地方把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则加剧了家长的教育焦虑。为了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获得入学的“敲门砖”,学生们不得不参加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及预赛。培训机构则坐地起价,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大肆敛财。“此外,还存在评奖过程不规范以及家长、老师或其他人‘代做’参赛的造假行为。被功利化的学生竞赛活动加剧了教育‘内卷’,败坏了比赛环境,破坏了教育生态,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也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孙祁岗说。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阜南县第八小学校长郭爱萍则认为,近些年来,通过宏观调控,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学科类竞赛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选拔性比赛少了很多,而一些常规的非选拔性比赛则充分发挥了全面育人功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能力提升、注重方法指导,让学生回归自然,健康、阳光、快乐成长。“成绩优秀学生与专业特长生各尽其能,他们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既重视知识的传授,更重视能力的提升,知识与能力并驾前行”。
她还认为,学科类选拔性比赛活动的减少,解决了家长“四处乱投医”之忧,而如果能有效执行《管理办法》,通过管理和整顿,让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合理,中断了竞赛路径,则能改变以营利为目的的功利化培训行为。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中心学校教师李怀萍认为,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坚决避免因竞赛加剧不良竞争。“在‘双减’背景下,我们要培养的是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个孩子都有其自身的成长规律,这受到他自身情商、学习基础、教育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父母对孩子也应该有正确的定位,期望不要太高。如果孩子的能力真的达不到,又要让他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培训,那么难免会占用孩子学习其他学科的时间和精力,久而久之,反而会产生反作用,也会阻碍他的全面发展。取消竞赛证书入学‘敲门砖’,孩子学习起来才会更轻松、更自如”。
李怀萍还认为,在取消择校考试的当下,一些私立学校就拿学生的获奖证书说话,少儿编程、物理竞赛、作文大赛、机器人大赛......一本本证书成了一块块入学“敲门砖”,五花八门的竞赛项目不仅让家长眼花缭乱、钱包空空,更让孩子东奔西跑、心力交瘁。部分私立学校认为,荣誉证书越多的孩子,也一定越优秀,将来的潜力也一定越强。而她则不赞同这种看法:“有一部分家长,为了让孩子获得某一项荣誉,硬把孩子送到这样那样的补习班、强化班,把孩子的潜力挖掘到穷尽。让孩子的学习兴趣丧失殆尽。”李怀萍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孩子有兴趣,他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双减’落地,取消竞赛奖项这块入学‘敲门砖’,无疑是大快人心,还孩子一个自由发展、自然野生的成长环境,深得人心”。
转变观念功利化心态当消除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无疑是落实“双减”政策的又一有力举措,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需注意不少问题。
在孙祁岗看来,首先学校、教师及家长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育人价值所在,消除功利化心态,理性地对待竞赛,公正对比赛结果进行科学评价和合理使用。《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竞赛奖项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但从现实层面来看情况并不乐观。“原因是,国家层面的竞赛有管理清单,但一些省、市、县级的区域性学生竞赛项目仍处在无序管理状态。过多的竞赛虽然不收费,但无疑会加重学生的负担。教育主管部门把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学校则把学生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长期以来,这在很多地方是管理上的常规操作。因为事关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一些弄虚作假的操作,不但让比赛变了味,也对学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完全与竞赛的育人功能背道而驰”。
因此,他认为,要让竞赛回归育人本位,全国性的竞赛项目要规范管理,地方性的竞赛活动也要规范管理;竞赛结果不但要与招生入学“脱钩”,也要与学校年度考评、教师个人考核“脱钩”,才会收到较好的整治效果,促进教育良性发展。
同时,孙祁岗还表示,出台《管理办法》既是为了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也是为了规范竞赛活动的开展,使其更加健康地发展,而不是消极地限制其发展。“科学合理地开展竞赛活动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来说是必要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走向漠视培养学生素养和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的另一个极端”。
所以,要在控制竞赛活动数量的同时,还要提升竞赛活动的质量,要针对学生素养需求,在竞赛设计多元化上下功夫,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多一些“团队”比赛,少一些“个人”比赛,要尽可能消除功利倾向,让每一个学生在比赛中发现自己、发展自己。“竞赛结果可以记入学生的成长档案,作为学生升学后个性化培养与发展的参考依据。学校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资、精神奖励,以调动他们参赛的积极性”。
总之,在孙祁岗看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竞赛活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非常有必要的,理应得到各层面的积极响应。各类竞赛举办者必须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严格控制竞赛活动的数量,在大力提升竞赛活动质量的同时,还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比赛环境。要坚持自愿参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原则,将竞赛活动与各方利益“脱钩”:要与招生入学“脱钩”;要与以盈利为目的各类培训“脱钩”;此外还要与学校、教师的考核及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脱钩”。只有这样,方能消除学生、家长、培训机构和社会对竞赛的功利态度,从而让学生竞赛回归育人本位,促进学生素养全面发展。
郭爱萍则认为,虽然《管理办法》出台了,各类学科类竞赛可能不再受欢迎,但随之带来的是核心素养教育,学生的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类等比赛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同时,一些隐性或者变相的学科类竞赛活动仍会出现,比如征文大赛、网上答题等活动,这些同样会不同程度地让师生、家长产生知识偏移,“要改变固有的‘竞考’观念,要有一个转变过程,需要我们进一步解读政策、明确导向、着眼未来”。
李怀萍认为,竞赛赛的是孩子的兴趣、创造力、独立性,父母应当松松手,不要用成人的眼光裹挟孩子的意愿,让孩子选他所爱、赛他所爱,让竞赛成为孩子成长中的激励。她觉得,兴趣才是最大的动力,孩子开心、父母安心。规范竞赛跑道,为孩子健康成长铺平道路、斩掉荆棘,不是为了让孩子“跑得更快”,而是为了让孩子“跑得更远”。“未来需要的是创造性的、自主性的人才,变被动为主动,让孩子多做做主,作为老师和家长,我们要静待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