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估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评估指南》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学前教育评价改革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各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难以适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亟待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南,强化科学导向,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评估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对于评估方式,该负责人介绍,《评估指南》着力从三方面改进优化评估方式,切实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评估指南》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
据悉,《评估指南》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完善评估标准,编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自评指导手册;二是明确了评估周期。对自我评估,要求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和自评的指导。对外部评估,要求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此外,还从强化评估保障、加强激励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幼儿园保育教育与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的系统学业学习有本质上的不同,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学龄前儿童的学习以直接经验为主,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学习。因此,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调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和成长规律,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有针对性地创设环境和条件,支持和引导每个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不做专门的幼儿发展结果评估。
二是处理好与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关系。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作为单纯的外部评估,主要是针对薄弱幼儿园,解决规范问题,侧重于基本办园条件和办园行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主要解决质量提升问题。在实施中应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效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