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今年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主线,教育工作要聚焦这条主线,作出实质性的贡献。202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1.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出台《直属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开展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汇聚形成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巩固拓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伟大建党精神研究重大专项,深化“四史”教育。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启动实施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布局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推进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设。
2.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部党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持续开展直属机关“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分类指导推进直属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质量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举办全国高校书记校长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实现全国公办本科高校书记校长全覆盖轮训。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实施院(系)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质量攻坚计划、大学生党支部书记骨干培养计划,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调研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章程。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能力和效果。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4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直属机关和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高校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强化保密宣传教育。深化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等流程机制。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要求,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直属机关“三评一赛”,清理规范直属单位对外合作,从严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作用。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健全巡视整改促进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5.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通过编写辅导读本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召开部署工作会议,推动各地将规划落实到本地区教育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制定实施分工方案,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作用,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十四五”规划纲要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台账,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调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印发实施《关于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指导意见》。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和系统谋划,开展有组织的重大教育科研。
6.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坚持优化增效、补短扬长,新增教育投入更多用于薄弱环节,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国家层面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地方提高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指导各省(区、市)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职业教育按专业大类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加强财政教育投入和预算支出进度监测监督。完善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精准资助,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直属系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正职和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优配强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加大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做实做细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深入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