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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曲靖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招聘救援队员40人公告

  按照《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23〕23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办通〔2023〕3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面向社会招聘救援队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援队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救援队员40名(其中退伍军人20名,大中专毕业生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止;

  

  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限男性,身高为1.65米及以上;

  

  8.限曲靖市户籍;

  

  9.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10.在同等条件下,具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并有文字综合能力、退役军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见义勇为等人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吸毒和有过吸毒史人员;

  

  9.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公开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宣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丰华街道光华街51号宣威市应急管理局3楼),咨询电话:0874—7137908。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由本人填写《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公开招聘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者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二)报考比例: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任何一个岗位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2.体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协调能力、耐力等。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

  

  测评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立定跳远:2.18米合格;4×10米:12秒8合格;1000米跑:4分35秒合格。

  

  体能测试每项分数均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单项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规定网站公告。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应急救援知识,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报名地点。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入场。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实际有效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以笔试成绩实际有效人员进行面试;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援队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的管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按1:3的比例抽签确定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负责面试工作的实施,面试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

  

  (4)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问答,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急救援知识等。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体检统一安排至医院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援队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由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宣威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考察政审重点是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等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考察政审需携带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招录政治审查表》(附件2)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签字、盖章。

  

  体检或考察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与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新聘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上岗前由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业务培训。根据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轮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和福利按照6.5万元/人/年(含五险)的标准执行。

  

  九、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过程由宣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宣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874-7137908)

  

  宣威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0874-7205228)

  

  监督电话:

  

  宣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874-6180170)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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