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我国高等学校多隶属于国家不同的部委,各个部委办自己特色的高校。国家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后,中央将原来的部委所属高校调整为教育部主管和部分其他部委主管,其他高校改由省级地方政府管理,即形成了目前的高校隶属格局:少数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多数地方政府所属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得到的资源较多,发展较快,而大多数省属高校得到的财政支持较少,其发展收到了一定的限制。
高等教育资源不发达省份的政府为了做强地方高等教育,便大力支持省属高校依靠自身特色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从战略上最大程度破解其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动自己的快速发展甚至是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于是就形成了“省部共建大学”。
高校“省部共建”之后,不仅可以得到资金支持,改善硬件设施,同时也可以提高学校的“身价”,为学生毕业后的出路带来无形的益处,如在就业、考研、出国等方面,会有许多政策性的倾斜。
吕老师提醒
1.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2004年,教育部本着“一省一所”的原则,决定与中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共建一所地方高校,由此拉开了“省部共建”地方高校的序幕。迄今为止,教育部已同29所地方高校签署了共建协议,成为促进地方高校全面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知名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以下是29所共建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