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布了最新版《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要求学校食堂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向师生家长公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及原料进货等信息。
公示制作过程及原料信息
新标准规定,学校应每周在显著位置提前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要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估和干预。学校食堂应设置身高、体重测量工具,摆放能体现中国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筛查体重指数分类标准及营养不良标准等宣传材料。
同时,学校食堂要按照“阳光餐饮”工程建设要求,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网络厨房的形式展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学校还应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示主要原材料进货、供餐单位等信息。
严控方便面等食品
新标准对学校食堂的营养、配餐与烹调加工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食物选择、搭配应结合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及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科学制定供餐食谱,以日为单位,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学校食堂提供的菜肴、主食应品种丰富,供餐满足粗细、荤素搭配,采用合理烹调方式。适当满足消瘦、肥胖学生差异性供餐。只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可按照健康餐盘3:2:1的谷薯杂粮、蔬果和禽鱼肉蛋豆制品的比例进行配餐,对于肥胖学生应适当增加新鲜蔬果的摄入量。
同时,鼓励学校食堂研发制作低脂、低盐、低糖的餐食。标准中还特别强调,寄宿制学校商品部应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高脂、高盐、高糖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含糖饮料。
应配备营养专业人员
新标准规定,学校食堂应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开展科学配餐,推广合理膳食理念,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学校应组织食堂管理、营养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平衡膳食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学年累计达到4小时以上。同时,学校每学年应组织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技能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将食品安全与食育营养教育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其中应有平衡膳食、零食选择和健康饮食习惯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