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解决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子女就学问题, 2007年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建立了针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大学就学的教育救助制度。自政策实施以来,2007年、2008年累计共资助贫困新生3533人,支出资金1409.01万元。
2009年起,北京通过规范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初步建立了该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据悉,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该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学费补助,并可申请相关的教育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当年录取的新生,均可申请享受本市新生入学教育救助待遇及当地其他教育救助待遇。今年录取的高等教育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籍册及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000元。今年,预计3500名学生可受益。
据悉,2009年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即城市低收入标准为月人均697元,农村低收入认定标准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70%。
当日,北京市民政局还表示,北京市级共安排补助资金8450万元,用于北京市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维修。据悉,今年的户数由1300户调整到6500户,且增加了住房的抗震、增温及节能的功能,翻建维修的标准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危房翻建工作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