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本市出台《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建立了针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大学就学的教育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的子女上学可获一次性入学救助4000元。截至目前,本市已资助贫困新生3533人,支出1409万元。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丁长利介绍,今年起,本市将教育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这样本市所有低收入家庭子女均可申请教育救助。这笔资金将从福彩公益金中支出。目前本市低收入人群约为60万人,根据前两年的救助情况,民政部门预计今年约有3500名高等教育新生可获救助。
据了解,今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70%,即月人均697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70%,各区县有所不同。
丁长利说,本市教育救助政策已相对比较完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大学后,第一年的学费筹措普遍存在困难,4000元临时救助将大大缓解这些低收入家庭的压力。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学后还可申请由教育部门发放的基本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此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还能享受所在区县的救助。
受惠学生
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可申请一次性入学救助金,并可申请相关的教育救助。
申请手续
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高等教育今年录取的低收入家庭新生,可持今年的高等教育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籍册及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000元。
各区县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区县认定标准(元/年)
朝阳 8364
海淀 8364
丰台 8364
大兴 4080
通州 3468
顺义 4301
房山 3468
门头沟 4080
昌平 4284
平谷 3468
怀柔 3468
密云 3468
延庆 3468 (记者 陈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