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西双版纳州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9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温馨提示考生及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前各考点将开放考点,考生应根据开放时间,自行前往查找、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提前规划行程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关注当地天气预报,注意防范雨水、洪灾和交通等可能引发的风险。
二、调整好应试心理心态。缓和焦虑情绪,放平心态,合理安排作息,调整好生物钟,保证睡眠,以状态从容应考。
三、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通过智能安检门进入考点,可自愿选择佩戴口罩,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监考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并服从考点安排以便妥善处置。
四、考生进入考点,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有体检医院证明。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手环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尽量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不佩戴各类手饰、胸针、项链,以免引起智能安检门报警,复检将耽误时间。除了可带入考场的考试用品外,其余物品需按考点要求统一放在集中摆放处,也可在进入考点前交由家长或带队教师保管。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考生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本次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停考1-3年。
五、每科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小语种科目14:45开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英语科目考试不得早于16:40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服从考点管理,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杜绝违规作弊行为。
七、考生必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卡客观题(即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作答。使用规定以外的笔而影响评卷识别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等待监考员发出离场信号后,根据引导有序离开考场、考点。
祝各位考生不负拼搏,花开盛夏,圆梦高考!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文标题:西双版纳州2023年高考温馨提示
文章链接:http://www.xsbn.gov.cn/xsbnzjyj/38931.news.detail.dhtml?news_id=288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