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校单考单招的考生根据高校要求决定是否参检,若有需要,请联系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体检。
联系电话:0570-3089841;0570-3083720
二、参检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72号)。
三、检前准备
1.视力异常(近视、远视等)考生须佩戴框架眼镜上站体检,禁止使用隐形眼镜、角膜塑形镜及色觉矫正器等角膜接触镜类器材进行*眼视力及辨色力的检查。
2.考生须穿着无金属拉链、金属扣的上衣、内衣,不戴任何金属饰品;
3.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论有任何异议,务必当场向医生提出重新检查;
4.上交《体检引导单》前需确认六项内容(抽血、眼科视力色觉、内科血压、外科身高体重、五官科嗅觉听力、胸片)全部检查完成。
四、参检要求
1.考生进入体检医院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听从引导员的指挥,有序排队、保持间隔,诚信参检、文明参检;
3.体检全程保持安静。如遇晕血、低血糖等身体不适状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体检结论反馈
考生在完成高考体检后会收到《体检反馈单》(各报名点学校发放),考生务必仔细了解本人的体检结论,了解限报专业等情况,正确填报志愿,避免因身体原因不符录取条件而错失录取机会。
六、申请复检
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在收到《体检反馈单》后向所在报名点学校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初审同意后上报衢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复检。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参加复检机会并认可体检结论。
小贴士
体检结论与录取有何关系?
考生们通过体检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方可“量体裁衣”,选报适合自己的院校专业志愿。考生的体检结论对其填报志愿及录取有着重要的影响。
高考体检结论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这类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主要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应先治疗相关疾病。具体对应《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即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合格受限: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这类考生的身体状况可以报考普通高校的许多专业,但有一些专业报考将受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主动规避这些受限的专业,否则即使成绩再高,高校也可以不录取。对应《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所列条款,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三)合格不宜:部分专业不宜就读,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报
这类考生的身体条件虽然能坚持学习,但今后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可能受影响。考生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高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考生应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报。按照《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所列条款,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四)合格:考生适合选报普通高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考生如需报考军队、公安以及特殊专业类别院校,还要另行参照相关标准。
温馨提醒:浙江高考招生的专业平行志愿中,不符合院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退档,而无法再调剂专业录取。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研读体检结论反馈单上的信息,准确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特别是要仔细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中各专业对就读学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回避录取受限的专业。
原文标题:衢州市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注意事项
文章链接:http://jyj.qz.gov.cn/art/2023/3/15/art_1536868_58924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