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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征求志愿问答

  1.哪些招生院校会征求志愿?

  若某所院校在相应招生批次[第一批、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按考生志愿表所填的平行志愿(含外省市高校的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结束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该校就要进行征求志愿,市教育考试院会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名单及余额计划。

  2.哪些考生可以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

  参加某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达到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控制线下考生不能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政策。

  (2)尚未被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征求志愿。

  3.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或通过各大报纸、电视台、电台了解征求志愿的相关信息。

  如果达到征求志愿的那个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又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填报征求志愿,可于下列时间到报名的区(县)招办或根据各区(县)招办安排到毕业中学查询:

  第一批本科:7月14日下午;

  第二批本科:7月21日下午;

  高职(专科)批:8月6日下午。

  准备参加征求志愿的考生届时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或到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索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根据缺额计划以及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4.征求志愿什么时候填报?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7月14日下午1:00至15日下午1:00;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7月21日下午1:00至22日下午1:00;

  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8月6日下午1:00至7日下午1:00。

  5.征求志愿是在原来填报的院校中录取吗?

  不是。征求志愿是在每一批次的平行志愿(包括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在本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中重新填报志愿,然后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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