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位列国家“双一流”A、“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九校联盟、松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京港大学联盟、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亚洲大学联盟、亚洲大学生集体行动交流计划、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国际公立大学论坛、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
北京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为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返回北平。1952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录取条件:
1.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若在北京大学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专业招生计划,则可在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身体条件: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则予正常录取。
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分数级差:北京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数及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3~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