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今年秋季的收费标准正式出台:“211工程”高校的收费政策统一,普通高等教育其他本科收费标准调整为“综合性大学”和“其他本科院校”两类。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不一样。总体上看,农林、航海、地矿油类专业的学费最低,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最高。
统一“211工程”高校收费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文明确,从2009年秋季起,湖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同等收费政策。
不同专业的收费差距较为明确,例如:农林、航海、地矿油类中的采矿加工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统一收费标准为3400元/生·年;文史哲理类中的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等统一收费标准为4000元/生·年;艺术与新闻传播类中的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普通高等教育其他本科收费标准调整为“综合性大学”和“其他本科院校”两类。其中“综合性大学”为: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南华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吉首大学。综合性大学的经、法、教、管类专业收费为4000元/生·年;而其他本科院校收费标准为3400元/生·年。
湖南师范大学招收的师范类学生执行“综合性大学”同类学费标准。
全省独立学院统一收费
统一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收费标准。由于普通高等专科教育与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在培养方向、教育培养方式、培养成本等方面日趋相同,为保持专科层次收费政策的一致性,从2009年秋季起,将全省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专科教育的收费标准并轨。例如经、法、教、管类专科统一收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工科、体育类统一收费标准为4200元/生·年。
从2009年秋季起,全省独立学院执行同等收费政策。艺术类中的表演专业(含美术)统一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年;医药公安类统一收费标准为12500元/生·年。独立学院不再执行特色精品专业上浮学费标准的政策。
通知规范了普通大中专学校收费有关政策:普通高校热门专业数不超过本校所有开办专业数的20%,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比例为不超过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30%。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类、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各专业不纳入热门专业范围。高职学校列入国家和省精品工科专业、国家和省教学改革试点工科专业和校企订单培养专业,其收费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的10%。
普通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不能重复上浮。
经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对第一次免费补考不及格要求重修的学生可按重修课程的规定学分学费标准收取重修费,其他未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不得收取重修费、补修费或类似费用。
未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对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要允许学生免费补考一次,对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申请第二次及以后的补考,可按每科20元收取补考费。
“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元/每生每年)
注:执行本表的学校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学生除外)。本表所列各专业不再执行热门专业上浮学费标准的政策。
专业收费标准一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采矿加工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3400
二文史哲理类
1哲学、历史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数学4000
2化学、汉语言文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5000
3英语、法语、日语5300
三经法教管类
1统计学、行政管理、经济学、财政学、市场营销、政治学与行政学、教育学4500
2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保险学5500
四工科体育类
1冶金工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社会体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4600
2材料化学、交通运输、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物理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工程力学、生物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管理、环境工程
车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科学、工业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测绘工程5500
3微电子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工业设计、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
与信息系统、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5900
4建筑学6500
五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1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新闻学6000
2工业设计(艺术类)、艺术设计(艺术类)、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工业造型)8000
六医药类
1护理学、医学信息学6000
2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
预防医学、药学7500
3临床医学(七年一贯制)、口腔医学(七年一贯制)、临床医学(八年一贯制)7800
七高职专业
1营销与策划4000
2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4500
湖南省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
专业分类综合性大学其它本科院校
艺术与新闻
传播类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34002900
文、史、哲、理类38003100
经、法、教、管类40003400
工科、体育类42003500
表演专业(含美术)80008000
其它专业60006000
医药、公安类55005000
注:1、本表中“综合性大学”为: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南华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吉首大学。
2、湖南师范大学招收的师范类学生执行本表“综合性大学”同类学费标准。
3、艺术与新闻传播类的师范生:表演专业(含美术)湖南师大5400元,其它本专科学校本科4800元、专科4400元;其它专业湖南师大5000元,其它本专科学校本科4200元、专科3800元。
4、湖南大学、湖南师大、衡阳师院单独招收的运动训练专业、吉首大学招收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5、预科班学生正式划分专业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4000元执行;正式划分专业后,按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6、公安学校招收的公安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收费标准执行,非公安类学生按学科分类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教育(师范)类收费标准执行。
湖南省独立学院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
艺术类
专业分类学费标准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10800
文史哲理类10800
经法教管类11000
工科体育类11200
表演专业(含美术)16000
其他专业14000
医药公安类12500
注:独立学院不再执行特色精品专业上浮学费标准的政策。
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
艺术类
专业分类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文、农、林、师范类19001300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
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28002000
经、法、教、管及其他2000
表演专业(含美术)50003000
其他专业33002000
医药、公安类30002800
注:1、普通中专艺术类的师范生收费标准:表演专业(含美术)2800元,其它专业2300元;
2、国家级重点中专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重点中专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专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湖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学费标准表(元/每生每年)
艺术与
新闻传播类
专科本科
学费标准
专业分类
新增专业(括号内数字为专业代码)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30003600
文、史、哲、理类32003800
经、法、教、管类35004000
工科、体育类42004500
表演专业
(含美术)75008000
其他专业55006000医药、公安类42005500
空中乘务(520503)
航空服务(081208)8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
影视动画(670305)
游戏软件(590113)9000
软件技术(590102)
网络技术(590108)7800
其他专业4600
注:1、高职专科院校工科、体育类含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专业,经法教管类含其他专业。
2、保险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按5000元、本科按6000元执行。(戴丹 王香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