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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基本价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规则,加强政府统筹,强化监督监管,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逐步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促进科学选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将国家总体要求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三)改革目标。

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结构。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机遇,着力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生源计划,争取扩大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鼓励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扩大招生,提高本科录取率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组织实施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努力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坚持质量优先、就业导向,科学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全面实行学区制,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办高中跨市招生行为,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性高中联合招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考试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按照确保义务教育基础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和使用。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3.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各类社会成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报多所高职院校,扩大考生自主选择权。制定规范有序的操作规程,加强过程监督管理。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职、高职毕业生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题库建设。改进评分方式,强化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科学设计我省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教育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侧重能力考查,确保命题质量。高考考试各科目从2016年起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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