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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2年普通高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相关问答

  1.什么是注册入学?

  答:“注册入学”改革试点是我省2012年高考工作的重点之一。与统一招生录取相比,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生的一种新的录取模式。2012年在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最终选择确定1所就读学校的录取模式。

  2.我省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

  答: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正确引导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评价体系。结合我省中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2012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力争通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以中等教育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

  3.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形式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1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2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的2所院校,2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2所院校预录取,则由考生从2所院校中选择1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4.哪些院校和专业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答: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和部分公办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均可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2012年,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共有37所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其中,民办23所,公办14所[具体院校名单,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试点范围将会逐步扩大。

  5.注册入学院校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答: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由院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规模,并经省教育厅核定后,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汇总分专业招生计划后统一对社会公布。院校只能在核准公布的计划范围内招生。

  6.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制定招生章程的依据是什么?

  答:注册入学试点院校主要依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37所试点注册入学院校的招生章程已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7.哪些对象可以通过注册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答: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未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艺术类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专业的注册申请。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需要符合拟报考院校提出的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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