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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让考生更全面了解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情况,现将2017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并予以公布(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1和2,专业括号内的内容为各院校上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公布内容仅供考生报考参考,具体报名方法、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原则等详见相关高校招生章程。各有关院校要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办法等相关内容在本校网站公告。未经省招生办备案同意,高等学校不得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招收校考考生。个别院校如需调整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必须以国家最新公布规范专业目录名称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的要求为准,并报省招生办备案。

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具体校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以招生院校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咨询相关招生院校。

附件:1.

2.201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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