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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公告

我区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6月15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

(二)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日至17日,由各报名点统一打印并发放给考生。

二、报考对象和要求

(一)报考对象。

1.普通高中在校生。

2.自愿报名参加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处于学业水平考试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三)科目报考要求。

1.高中一年级学生只能报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门科目。

2.高中一年级学生以外的考生可按需要选择报考科目,已获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重复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

(四)收费标准。

我区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费为10元/科,考生在报考时须将报考费缴纳给报名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缴费的取消相应报考资格。

(五)报考确认。

考生完成缴费后,需仔细核对报名点提供的纸质报考确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给报名点。

三、报名地点

(一)高中在校生由实际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二)有高中学籍,但未获得毕业证的非在校生,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见附件),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附件:2023年上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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