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松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松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52名。详见《2019年松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条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松岭区本地户籍(截止2019年9月3日之前落户,含当日)或父母一方户籍为本地的,部分岗位应聘人员为大兴安岭地区户籍或父母一方户籍为大兴安岭地区的;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身体、专业及其他条件;
(5)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乡镇放宽至统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双一流”“211”“985”高校毕业生;
(2)在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过程中报考松岭区机关公务员岗位并进入面试环节的;
(3)按黑龙江省较少民族的有关规定,达斡尔族、锡伯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俄罗斯族的。
(二)相关待遇
松岭区为政企合一管理体制,聘用人员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大兴安岭日报、松岭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songling.gov.cn/)、松岭广播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至 11月6日。
2.报名地点
松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2019年松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2)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3)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
(4)第二代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2)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开考比例不足的情况下,由松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人数比例。
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5.00元,面试不收费。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松岭区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岗位考生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无优先聘用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阶段。
公开招聘总成绩在松岭区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人员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松岭区医院统一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人事档案审核等。主要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了解考生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德才表现、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有关情况。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松岭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在规定报到时间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如有调转或者报考其他单位等情况概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提供相关证明及个人档案。
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纪作弊、不依法执行回避制度等行为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务费和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松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457-332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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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