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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邯郸市馆陶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名(其中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3人,定向岗位招聘2人),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1.馆陶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馆陶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为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馆陶县智慧馆陶综合指挥中心为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馆陶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馆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馆陶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名:


1.馆陶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招聘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人。


2.馆陶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招聘2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


3.馆陶县智慧馆陶综合指挥中心招聘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人。


4.馆陶县美丽乡村发展服务中心招聘4人,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人。


5.馆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5人,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8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6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时间截止到本次报名第一天。比如2022年馆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时间为12月15日,则“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12月15日(不包括2020年12月15日)以后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业期时间截止到本次报名第一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2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28日(报名第一天计算);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17日至12月27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只能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下午5:30。


3、报名网址: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发布《报名通知》。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笔试(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馆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进入面试环节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


1、面试要求。《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医学类岗位还要考察考生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由馆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进行补考。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政策咨询电话:0310-2866813馆陶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2866502馆陶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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