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大学毕业生7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30名;
(二)退役士兵(士官)50名,性别为男性。
根据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时,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额满为止。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控、窗口服务、留置看护等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官)学历放宽至高中。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三)具有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户籍;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服役期间从事特战、特警、狙击手、防爆、防化等特殊专业的退役士兵(士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院校非公安类专业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直接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过涉毒史、纹身的;
6、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现为牡丹江市公安局统一招聘管理、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的辅警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身高测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身高测量。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设在牡丹江市公安局正门接待室(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提前将信息填写完整);
2、近期同版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退役士兵(士官)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或符合放宽年龄的退役士兵(士官),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项报名材料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身高测量
身高测量方式为赤足净身高,身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领取准考证: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不同招聘对象,分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聘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聘用情形,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标准进行;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体检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18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单位应缴部分。
本通告由牡丹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53—6282052
牡丹江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