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1 文章列表101 文章列表201 文章列表301 文章列表401 关键字列表1 关键字列表101 关键字列表201 关键字列表301 关键字列表401 问答列表1 问答列表101 问答列表201 问答列表301 问答列表401
你好!欢迎来到学路资讯,一起开启学习通关之路。

手机扫码访问

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国考动态详情

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16人公告

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16人公告

 

长春市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12号)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单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7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在读的非2015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未毕业人员,不得以专科或本科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等工作均以现场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两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并拨打电话0431-88938122予以确认。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哪一环节出现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都将被取消应聘或拟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发放《准考证》。
1、发证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发证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有关规定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p#副标题#e#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7日

相关推荐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