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码访问
根据《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21名同志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天津市公务员局反映。
上一篇:202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招考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下一篇:202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