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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经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安岗位体能测评、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第一批1227名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其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如发现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