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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出新规 高中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可算学分

新华网沈阳10月26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文件,大力提倡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规定学生参与社团可以作为综合实践和校本课程的学分,同时将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记录册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社团工作,是完善自我培养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要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固定场地和相应的设施设备,鼓励和发动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课程学习、科技创新、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

为鼓励和扶持优秀社团,辽宁省教育厅将有计划地启动一系列全省性的大型学生活动,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展示和交流的空间和平台,同时组织专家学者、教研人员等构建研究队伍,为学生社团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从2011年起开展社团活动,目前全校已形成34个学生社团的沈阳市第五中学校长金巍松说,社团是丰富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最好平台,不同种类的社团如街舞社、微电影研究会、美食社、羽球社和推理社等可培养并发扬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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