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结合之前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区今年高考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与以往不同。
一、今年所有批次均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动态排名精确网报志愿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区高考填报志愿和录取模式改革受到考生的广泛好评和极大认可,2010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推进动态排名精确填报志愿改革试验,今年考生所有志愿都通过网上填报。
根据不同批次院校录取特点不同,今年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两种,一种是不提供排名的网上填报志愿,涉及批次有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B的所有志愿。这些批次主要是录取前对考生进行军事体检、政治审核与面试的各类军校、公安、国防生等院校,以及需要有专业合格成绩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定向就业等院校。考虑到这些批次录取时不完全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故不提供动态排名,以往这些批次全部实行手工填报志愿模式。
第二种是提供院校及专业排名的动态网上填报志愿,涉及批次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这种方式与去年网报志愿相同,在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可以随时查询本人在所报院校及第一专业的动态排名。今年动态排名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原来高职高专批手工填报的第一志愿也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
二、不承认加分的院校在提供动态排名的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前一分数段报志愿结束后,填报某一院校某一专业的考生在截止分数段以上的人数等于或多于该院校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后续分数段考生将不能再填报该院校该专业。
三、提供动态排名的各批次在录取过程中,由于院校退档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或院校新增计划,一律不再补投档,统一放到下次征集志愿前公布的剩余计划中。
四、区外院校不再统一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原则参见院校的招生章程。
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凡在我区招生的高校统一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在录取工作过程中,部分高校意见不统一。根据实际情况,今年我区不再统一要求院校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2010年初,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在我区招生的区外高校发函,建议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大部分院校认可我区录取原则。2010年区内院校仍一律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截止目前统计,共有287所院校仍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占所统计本科一二批录取院校总数的57.2%。
五、高考统一配备计时挂钟,考生不得自行配戴各类计时器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下发了《关于在我区各类教育考试中统一配备、使用计时设备的通知》(内蒙教招考发[2010]4号),根据该通知精神,今后内蒙古各类教育考试中将统一配备、使用计时设备,考生不得使用自带计时设备。今年高考将全面实施该举措。
近几年,在部分教育考试施考过程中,考生利用具有通讯功能的计时设备(主要包括指针式、液晶式的手表、怀表等)进行违纪作弊的行为呈上升趋势,损害了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社会信誉。为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从今年高考开始,每个考场均配备一台走时准确、质量达标、大小适中且无声的挂钟(石英表),供监考及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通知明确,考生个人携带的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一律纳入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考生须自备书包,将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装入书包,并将书包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存包处)。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按考试违纪处理。
六、加大对高考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2010年起,在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