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7月10日电 截至9日,提前批艺术类院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许多家长和考生都很关心接下来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进程。为此,本报特做详细介绍。
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安排,7月10日,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录取;11日至13日,开始第一批本科院校(A类)的录取工作;15日至17日,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B类);19日至22日、24日至27日,分别为第二批本科院校A类和B类的录取工作时间;7月29日至31日,进行第三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关注各时间的录取工作。
另外,为了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考生可以通过省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途径查询个人的录取结果。考生录取查询可拨打16897899,也可发送短信查询高考录取,9加考号发送到1062806233;查询高考各院校投档情况,9加考号发送到1062806204。(记者王冠兴 实习生高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