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高考改革将从2017年秋季新高一新生开始实施,但新方案如何具体操作?1月21日,辽宁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厅长马辉表示,今年将适时向社会发布教育部备案后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四个配套文件,成为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改革。同时,启动了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从2014年新高一学生中率先实施。改革方案大体方向是,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去年2月份,在辽宁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教育厅已明确,辽宁省将在2017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按要求,新高考方案的制定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报备教育部。2017年读高一的学生将成为辽宁第一批试水新高考方案的考生。此外,2016年还将做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同时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注册入学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