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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防高考移民出新规 增加户籍学籍年限要求

昨日,辽宁省招考办发布2009年高考相关信息。

我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较2008年有所提前,提醒考生别错过报名时间。

为防范高考移民,辽宁省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考报名单人户口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限要求。

什么是高考移民?

如果为了在录取分低的城市参加高考,临时把户口办过去,就算高考移民。

新规细则:

2009年高考报名,辽宁省首次提出,辽宁省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辽宁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报省招考办审批。

新规意义:

此举是为防止高考移民,遏止高考报名中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保护广大考生利益。

今年我省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实行中学和市、县(区)招考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度,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居民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办法,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违规后果:

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而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等情况,将追究有关学校和市、县(区)招考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等处理。

对于组织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提供便利的有关部门、学校和相关人员,将提交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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