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为进一步满足考生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考需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29日至30日进行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报名、考试、录取要求按《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1〕13号)执行。
补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为每日9时至17时,信息确认同期进行。
附件
高职扩招补报名专业、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