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厅〔2019〕382号),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等工作的通知》(应急消招〔2021〕2号)要求,为圆满完成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宁招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目前,学院设置16个内设机构和17个院属单位,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5.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二)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录取规则
(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五)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一)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五、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计划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收青年学生18名(均为男生),其中消防救援方向14名(消防指挥专业2名、消防工程专业7名、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名、消防政治工作专业2名、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2名),森林消防方向4名(消防指挥专业1名、消防政治工作专业1名、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2名)。
六、报考流程
(一)报考意向登记
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登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预报名系统自行注册个人账号预报名(网址:https://www.cfri.edu.cn/zs/),也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具体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普通高考栏目《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宁夏青年学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s://www.nxjyks.cn/contents/PTGK/2021/04/20210430173717000.html)。
(二)志愿填报
6月23至27日,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登录个人账号,填报志愿。
(三)现场报到
6月27日18时前,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的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各地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报到,填写《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
(四)考核测试
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将根据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报考志愿并达到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名单,于6月下旬按照考生意向征集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短信或发布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及面试。考生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作放弃志愿处理(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生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由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派员赴考生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走访调查。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治考核结论将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https://xfyzl.119.gov.cn/)通知公告栏(地方)公布。
考生本人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结论公布3日内向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将及时组织复审。复审结论作为最终结论。
(五)考生录取工作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考生入学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核。复核复检不合格的录取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注意掌握各项招生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时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不按时参加各项考核测试,视为主动放弃。
(七)考生若需咨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报考的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010-69787118,69787119;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0951-5031932,5023519。
八、纪律与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0951-5023519,5018232(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本公告由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