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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招办召开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

  7月9日,青海省招办召开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我省今年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动员。省招委副主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燕海茂、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张永琦、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潘锋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招办主任王录伟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2012年我省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成立了六个录取工作职能组(办公室),即:监督监察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调档组、录检组、宣传咨询组和行政安全组,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及流程,细化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从政策、原则、制度层面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要求。期间将按批次进行高效招生录取工作。省招办还制定了《青海省高效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工作守则》(试行)。

  会上,燕海茂书记对我省今年高考备考、制卷、考试管理、网上评卷、成绩发布、高考划线以及政策咨询宣传、档案复查等一系列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招生录取工作事关国家人才选拔、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也是整个高考招生工作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上级部门、领导十分关心,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省招办的全体同志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继续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录取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良好秩序。同时,他对今年高效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全面、准确执行招生政策,真正做到理解政策不偏差、解释政策不随意、执行政策不走样,切实维护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严肃性,营造公正和谐的招生录取氛围;二要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始终贯彻“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别是对计划调整、调档、拟录取名单确定和录取审核等环节工作一定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办事;三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纪检监察全程参与,不断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警自律,带头模范遵守教育部“六不准”的招生工作纪律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十严禁”规定;四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和安全,使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录取政策和有关录取信息,及时做好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访咨询工作,积极回应考生咨询,及时化解招生录取过程的各种问题和纠纷,防止录取工作过程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五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对录取过程各个工作环节的宣传,为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录取期间的网络有害信息监测,防止招生诈骗有害信息的传播,及时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张永琦组长强调,招生录取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对社会、家长、考生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职,做好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原则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体现招办良好的工作风貌和精神状态。潘锋主任高度肯定了我省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对廉政自律、政策解释、投诉处理等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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