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在“征集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17分、理科473分(均包括政策加分),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征集志愿”。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上(文科497分、理科453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15:00时起至7月17日8:00时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次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一本预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http://61.133.219.10(电信网)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科一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在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第二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最大降分幅度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依据备档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注意:填报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同时进行。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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