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1989体科字2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10月11日8:00至14日17: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文化考试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4年10月14日8:00至17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4年10月22日8:00至2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须签订《四川省2015年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2)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3)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4年12月27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体育两类专业考生不得相互兼报,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基础信息传至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8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类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1.省内专业统考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省2015年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2月5日到所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014年12月6日下午至7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5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5年1月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月8日下午考生熟悉笔试考场,1月9日至11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以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1月12日至21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分片区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在8:00至12:00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在13:00至17:00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3)戏剧与影视类(含影视戏剧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类、编导类)专业: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2月1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2月20日至30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类考生12月21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21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
舞蹈类专业: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2月1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2月20日至30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
报考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分片区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在8:00至12:00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市州的考生在13:00至17:00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4)体育类专业: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4月1日至18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2015年4月9日至4月18日全省考生分两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考生凭报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批次参加考试。第一批: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的考生,4月9日到考点现场确认,4月10日至13日考试。第二批: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的考生,4月14日到考点现场确认,4月15日至18日考试。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2015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在专业考试的考点填写《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学校名单附后)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省外综合性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部委属及“211工程”院校除外),不再单独举行专业考试。
来川设立考点的省外院校应在2015年1月15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检查。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应通过媒体和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考试信息。
二、考试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根据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特点分别设立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承办院校负责。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好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关,推荐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同志参加招生考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院校推荐的基础上建立各类专业考试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信息库,从中选聘部分教师参加专业考试主考和评卷工作。
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5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体育专业考试时,为了更好地组织考生应考,各市州招考办须派一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协助考点处理本市州考生的现场确认及考试工作。
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15年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才能参加招生院校的报名。此类考生可同时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但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统一考试和我省2015年体育类专业统考。有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和文化考试等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简章。
省内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应在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4年12月26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5年1月12日,音乐类专业2015年3月2日,体育类专业2015年4月23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考生成绩册、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1月22日至23日,音乐类专业3月12日至13日,体育类专业5月7日至8日)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艺术院校应在4月15日前,将《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考生成绩登记表》和对应的成绩数据库及违纪舞弊考生材料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专业考试成绩由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省招考委另行划定各专业大类统考资格线,考生须达到同类省专业统考资格线,其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如果学校校考时,我省尚未划定专业统考资格线,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先行报考。招生学校要在其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中,以及报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库、校考合格成绩数据库中,明确校考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类别的对应关系,明确其专业归类。书法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美术史论和表演(木偶)等专业在我省专业统考尚未开展时,这些专业的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影视戏剧表演类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院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
报考省内院校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招收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二)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