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为确保我省考生按要求参加2021年高考,现将补报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3日。
二、报名范围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补报名条件和办法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28号)规定执行。
三、上报数据时间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21年3月4日上报补报名数据。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