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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体育特长生开始认定 竞赛范围增两类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申报2010年高考体育特长生的竞赛范围已确定。4月底之前,北京高招体育特长生竞赛成绩证明审核将全部完成,考生只有通过学校、区县、市级终审三道关后,才具备高招体育特长生资格。

按照规定,凡符合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优胜者(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将有权参与成绩证明审核。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竞赛范围略有调整,增加了“振兴中华杯”游泳、武术比赛等两类竞赛项目。考生提交的竞赛成绩需经过三级审核:学校初审、区县复审、市级终审。其中,市、区县两级的审核由体育、教育部门共同进行,终审结果将于4月30日至5月8日在市教委、考试院和市体育局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市级终审不合格者不予办理体育竞赛成绩证明,也将无权以体育特长生身份参与高考录取。市教委表示,2009年至2010年继续办理高中体育特长生竞赛成绩证明并严格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但自2011年起,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按有关规定,结合具体项目要求,统一对体育特长生组织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享受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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