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许卉)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选择2017年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于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提交申请。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申请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要提交其父母的在京居住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等。其中,在京居住证明为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户籍证明为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身份证明为身份证;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要考生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报名单位领取《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
上述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并于11月5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要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区高招办的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随迁子女考生要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并参加高考报名后,才可参加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美术等艺术专业的北京市统一考试或相关学校的校考,不参加全市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等本科录取相关统测。
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高职自主招生、高会统招和高职单独招生三种形式。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统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统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志愿;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单考高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