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民语系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调整为20日进行
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各语种、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继续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公开征集志愿完成。通过积极努力,到目前,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已顺利进行了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多名考生通过征集志愿实现大学梦想。
按照前期录取工作安排和录取实际进程,汉语言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首次征集志愿按原计划在19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时进行;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首次征集志愿时间进行调整,8月20日8时至20时与民考汉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同时征集志愿。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尚未被录取的各族考生,请及时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查看相关计划信息、认真填报征集志愿,争取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