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次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17日—22日进行,其中17日-18日为模拟投档,19日正式投档录取。考生可在7月19日下午20时后上网查询已结束录取工作院校发布的录取结果。
为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十公开”,我区于7月19日举办“录取现场开放日”活动,届时邀请部分地区考生、家长、教师代表和自治区高校招生系统行风评议员、新闻媒体记者代表走进高校招生录取现场,零距离感受公平、公正、公开的网上录取工作。
7月22日8:00至18:00,将进行今年录取工作的第二次征集志愿,包括汉语言、民语言(含蒙语言)和双语班三类招生计划的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7月25日8:00至18:00,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考生可在参与征集志愿同时修改或重新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提前做好准备。
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进程及时发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正在按工作计划有序进行。考生及家长欲了解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可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招生诈骗等情况,可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758128),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反映;如遇疑问,可就近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或前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咨询接待处,或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专线电话(0991—87500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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