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1 文章列表101 文章列表201 文章列表301 文章列表401 关键字列表1 关键字列表101 关键字列表201 关键字列表301 关键字列表401 问答列表1 问答列表101 问答列表201 问答列表301 问答列表401
你好!欢迎来到学路资讯,一起开启学习通关之路。

手机扫码访问

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高考动态详情

北京:首批5所市属高校有了“宪章”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5所高校章程经市教委核准正式发布,这是北京市首批核准的市属高校章程。

高校章程被视为大学“宪章”,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内部各项规章制度。首批核准的5所试点高校章程在结构上各有侧重,但对共性问题的规定较为全面,包含《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的必备内容,对学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治理结构、基本管理制度和文化传承等内容作出明确表述,不仅反映了学校的改革成果,也为学校继续改革发展留下了空间。

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这5部高校章程都旗帜鲜明地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基本制度予以坚持,并对党委、行政、学术、群团组织等各方的职责和实现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制度安排。

首批核准的5部高校章程,都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依照章程独立行使学术权力,保障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对于学术委员会的组成,5校章程都作出具体规定,有的学校还对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委员的比例进行了明确限定。如首经贸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奇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5校章程还都以专门章节论述了教职工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及其基本权益保障,明确了师生的权利义务,同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师生权利救济机构及相应的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

目前北京市已有20多所市属高校完成了章程文本初稿,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其他院校也已列入工作计划,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相关推荐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