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1 文章列表101 文章列表201 文章列表301 文章列表401 关键字列表1 关键字列表101 关键字列表201 关键字列表301 关键字列表401 问答列表1 问答列表101 问答列表201 问答列表301 问答列表401
你好!欢迎来到学路资讯,一起开启学习通关之路。

手机扫码访问

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高考动态详情

北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2月17日、23日统测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18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2017年12月17日和23日进行。拟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期间完成报名并缴费,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按时参加统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采取全市统测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想以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且拟报考项目在全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范围内的统考考生,都要参加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与招生学校组织的相应项目的测试。全市统测及招生高校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考生报考全市统测未包含的项目,要直接参加高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

高水平艺术团统测项目包括管乐类、弦乐类、键盘乐类、民乐类、声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戏曲曲艺类等,由于艺术团统测报名与高考同期进行,考生高考报名时要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选定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考生还要网上支付统测测试费,每个项目标准为100元/人。未通过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测试费或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12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北京市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准考证》。统测12月17日、23日,在清华大学举行。届时,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全市统测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18年1月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打印本人的统测结果。

相关推荐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