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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琼教〔2015〕103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定于2015年12月24日至28日进行,为确保高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高考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我省制定的《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办法,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严格审查报名材料,严把学籍、学历、户籍和不限报材料的审查关,严厉打击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不限报资格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做好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工作

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依据《海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琼教〔2015〕14号),认真审查高考加分的材料,对有疑义的材料要进行深入地调查落实,确保高考加分资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省考试局和各市县教育局,要及时将考生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各相关单位,确保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查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三、认真做好高考报名资格公示工作

各市县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按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要认真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特殊类型招生报考资格、“异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试局、市县招生办(高中学校)和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宣传栏公告等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认真做好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工作

高考体检工作是报名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的体检结论是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按照我厅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5号)要求,做好体检的组织、宣传、培训、实施等各项工作。各市县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宣传服务工作

各市县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高考报名、加分资格、“异地高考”、特殊类型招生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宣传,让考生和家长了解报名条件、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异地高考”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报名办法、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以及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工作效率做好高考报名服务工作,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

六、严厉查处高考报名工作违规行为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防范考生通过“空挂学籍”骗取不限报资格的行为,严防“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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