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和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志愿的填报工作于2018年6月27日进行,现将填报志愿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的时间:6月27日8:00至17:3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的学校
1.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须面试的军队、公安和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免费定向培养的小学教育专业等。(详见《2018年填报志愿指南》第17页至21页)
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空军航空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海关管理专业,西南政法大学的侦查学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类专业,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与民族文学)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等院校,招收轮机工程、航海技术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的大连海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集美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州航海学院、钦州学院和重庆交通大学,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本科医学培养专业等。(详见《2018年填报志愿指南》第22页至23页和第33页至36页)
3.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有关院校。(详见《2018年填报志愿指南》第37页至41页)
4.专科提前批须面试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以及为海南省邮政公司订单培养“定向生”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详见《2018年填报志愿指南》第219页)
三、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
1.投档成绩达到招生院校相应批次(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理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6月27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也可以在其它批次志愿填报规定的时间填报有关院校的志愿,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则在其它各批次填报院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限制报考本科A批的考生,不能填报在本科提前批中属本科A批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本科提前批中属本科B批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学校志愿。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招生的学校和省外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
2.凡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资格且投档成绩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也可以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国家专项计划于7月12日进行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A批录取之前进行),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则所填报的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不再投档。
3.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实行先报志愿后再划定面试分数线。
四、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须面试的专科批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五、有关说明
1.在本科提前批中的艺术类(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含省外艺术单招学校)的填报时间,安排在7月6日至8日进行。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考生如果填报了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2.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不能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于6月29日12时前将《政治考核表》提交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逾期未上交者,不得参加面试和军检。体检标准执行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5.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6.在《填报志愿指南》第17页和第20页、21页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及第35页中海南医学院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计划分配等政策详见我局网站公布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18〕2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18〕22 号)。
7.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有关院校或专业录取时对高考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成绩有要求。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现将《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原始分和标准分对照表》公布如下:
科类 | 科目 | 原始分 | 标准分 |
---|---|---|---|
文史类 | 语文 | 95 | 680 |
90 | 650 | ||
英语 | 135 | 712 | |
130 | 686 | ||
120 | 653 | ||
115 | 641 | ||
113 | 635 | ||
110 | 628 | ||
105 | 618 | ||
100 | 607 | ||
90 | 588 | ||
60 | 531 | ||
理工类 | 数学 | 115 | 671 |
100 | 616 | ||
英语 | 135 | 695 | |
130 | 667 | ||
120 | 629 | ||
115 | 615 | ||
105 | 590 | ||
100 | 580 | ||
90 | 561 |
海南省考试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