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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在西藏自治区招收本科自费生公告

  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教育部同意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高等学校从今年起在我区招收自费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院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招生咨询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其他由学校自行录取。

  二、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毕业后,自主择业。

  三、招生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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